ST康美预亏额“超级变变变” 股民索赔信披违规进行中

ST康美预亏额“超级变变变” 股民索赔信披违规进行中


2020-06-10 09:17:00
来源:证券时报作者:王小伟

1月份预计去年亏损13.5亿-16.5亿,4月末姗姗来迟的一纸“修书”宣布预亏加倍到36.48亿,进入6月再度下修10个亿至巨亏46.15亿……6月8日,ST康美(600518)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公开说明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认定,ST康美披露的2019年度经营业绩多次出现大幅变动,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成该公司于15个工作日内公开说明导致公司披露的经营业绩发生多次大幅变动的原因、具体项目和金额,以及针对该问题拟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于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上交所。同时,公司应全面配合审计机构开展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确保如期披露2019年年报。

 

事实上,因业绩预告上演“超级变变变”,短短一月间康美药业这已是二收监管函。今年5月上旬,广东证监局官网公示《关于对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马兴田、庄义清、唐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今年1月、4月披露的上年度业绩预告和主要经营业绩报告中,净利润数值前后大幅变动且未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广东证监局对ST康美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庄义清和时任公司董秘唐煦未履行信披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也同时被证监局警示。

 

业内人士表示,公司年度业绩无疑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业绩预告是对投资者决策影响重大的股价敏感信息。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问答》中明确,如果上市公司预计全年可能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较前一年度增长或下降50%以上等三类情况,应在次年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业绩预告后发现实际业绩可能与预告业绩存在差异,公司需要尽早进行修改,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也应当尽可能在每年的1月份完成。确实因客观原因没有在1月31日前及时更正的,应当在发现差异后的第一时间及时(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本规则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更正,以减少前期业绩预告不准确对投资者和市场造成的不良影响。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资深金融证券维权律师吴立骏指出,“因财务欺诈、信披不实,2020年5月,康美药业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马兴田、时任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等责任主体已被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行政调查审理程序中。此次,公司又因业绩预告连续异常下修。我们已经开始为康美药业股民提起索赔诉讼,若将来康美药业没有履行能力,相关违法违规的中介将会被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在2017年4月20日至2018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康美药业(600518)/15康美债(122354),并在2018年12月28日收盘仍持有而产生浮亏的投资者,可在追寻证券胜诉网或众维515网上提交索赔报名申请,投资者在获赔前零费用。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总数22.06万户。

 

另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官网日前公布,因康美药业严重违反银行间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行为,协会2020年第6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康美药业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马兴田、许冬瑾予以公开谴责,永久认定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对邱锡伟、庄义清、温少生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场不适当人选3年;对另外8人予以警告。

 

二级市场上,在2017年4月19日含虚假记载的2016年年报公布后,康美药业股价由19元左右涨至近28元的历史最高价,总市值一度高达1392亿元。而在被立案调查后,股价从9.19元跌至2.31元,市值最低时不足115亿元。2020年6月8日,ST康美报收2.5元,总市值124.35亿元;15康美债2019年5月21日后停牌,停牌前报收36.69元/百元面额。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股东仍有18.16万户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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