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潮声”|全国政协常委张少康: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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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两会,全国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协副主席、广东省住建厅厅长张少康提交了一份《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的提案》。他指出,多年来,分属于不同管理部门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在具体管理实践中已形成了各自的管理模式。机构改革后,虽然国家已明确划归林业部门统一履行监督管理职能,但多头管理、错综复杂的管理关系仍然存在,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尚未有明确规定。
张少康建议,总体上实行分级设立、分级管理、分区管控。分级设立,即两级设立,由国家批准设立中央直接管理和中央地方共同管理的自然保护地,由省级官方批准设立地方管理的自然保护地。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由国家批准设立,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由省官方批准设立。分级管理,即中央直接管理、中央地方共同管理和地方管理3类,地方管理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主体由省级官方确定。国家公园由中央直接管理或委托省官方直接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省直管或委托地级以上市官方直管,其他自然保护地由省官方确定管理主体。分区管控,即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划分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自然公园原则上按一般控制区管理。在一级管控分区的基础上设置二级功能分区,实现科学、系统、精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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