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完成业绩承诺,高乐股份起诉异度信息支付1.83亿元的现金补偿

因未完成业绩承诺,高乐股份起诉异度信息支付1.83亿元的现金补偿


2020年09月04日 11:05
来源:格隆汇作者:

格隆汇 9 月 3日丨高乐股份(002348.SZ)公告,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收购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异度信息”或“异度公司”)45%股权并向其增资,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异度信息53.25%股权,本次收购及增资总金额为人民币3.6亿元,并于2017年7月20日公司与异度信息原股东张子和、周芳、深圳市聚脉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明成创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异度信息产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异度信息原股东承诺异度信息于2017-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人民币4300万元、人民币5160万元与人民币6190万元,异度信息2019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

 

按照协议约定,异度信息原股东(以下简称“业绩补偿义务人”)需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人民币1.83亿元,并且在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上述业绩补偿款,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业绩补偿义务人的相关款项,业绩补偿义务人未能如期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近期公司已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近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本案正式立案,并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为(2020)粤52民初291号。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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