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法院决定立案执行拉萨金刚所持2315.49万股的过户

金刚玻璃:法院决定立案执行拉萨金刚所持2315.49万股的过户


2021年03月04日 10:36
来源:格隆汇 作者:

金刚玻璃(300093.SZ)公布,公司于近日获悉5%以上大股东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欧昊集团”)收到(2021)粤06执640号《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法院就拉萨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拉萨金刚”)与欧昊集团的股权质押诉讼涉及的2315.49万股股份决定强制执行。

 

此次权益变动前,欧昊集团持有公司1084.3522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拉萨金刚持有公司2315.49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0.72%。

 

此次权益变动后,欧昊集团持有公司3399.8422万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5.74%。拉萨金刚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不再是公司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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