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广州中院尚未受理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蓝盾股份:广州中院尚未受理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2021-08-07 09:55:00
来源:格隆汇 作者:

格隆汇8月6日丨蓝盾股份(300297.SZ)公布,公司于2021年7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公司债权人蔡斌、李安平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现将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1年8月3日,公司委派律师到广州中院参与现场听证,公司已向广州中院提交了《异议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因双方对本次听证程序存在异议,广州中院法官决定待经合议庭合议后再择期进行听证。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广州中院最新传票,尚未知悉最新听证时间,广州中院尚未受理上述破产清算申请。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公司能否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公司于2021年8月5日收到广州中院发出的编号为(2021)粤01破申363-2、364-2号的《通知书》,债权人蔡斌、李安平因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蓝盾技术”)为公司与前述债权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且未依法履行担保责任,以蓝盾技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广州中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目前,广州中院暂未受理申请人上述申请,公司将依法向广州中院提交《异议书》及相关证据材料,请求驳回上述破产清算申请。申请人的上述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子公司蓝盾技术能否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债权人、法院进行沟通,将尽快与债权人达成和解以撤回上述申请。此外,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蓝盾技术仍在正常生产经营,而且不具备破产清算的法定情形,公司将依法向广州中院请求驳回上述破产清算申请。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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