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金泰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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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金泰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
2022-11-19 00:48:00 来源:证券之星作者:
11月16日退市金泰公开信息显示,独立董事冯全甫、独立董事姜晶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详细违规行为如下:经查明,2022年4月29日,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称,时任独立董事姜晶、冯全甫无法保证2021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在董事会决议表决中,姜晶、冯全甫对年度报告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为不能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处罚决定如下:对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任独立董事姜晶、冯全甫予以通报批评退市金泰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退市金泰2022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3769.42万元,同比上升37.0%;归母净利润768.19万元,同比上升431.74%;扣非净利润733.45万元,同比上升749.8%;其中2022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2074.77万元,同比上升42.5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550.44万元,同比上升244.44%;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03.22万元,同比上升99.24%;负债率77.99%,财务费用-81.49万元,毛利率59.61%。退市金泰(–)主营业务:医药 原料药 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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