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合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座谈会召开

  本报讯  6月2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汕头经济特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座谈会,听取市文明办和各有关单位作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汇报,并开展座谈交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项天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伟波,副市长彭聪恩出席座谈会。

  近年来,我市把深入实施条例作为推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将条例的贯彻实施纳入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内容和管理体系,以全域创建推动文明成为习惯、形成传统,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执行情况,从2021年开始,连续3年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持续监督,凝聚起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合力

  项天保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认识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正式纳入法治化轨道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文明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条例的倡导者、践行者、推动者,确保条例在我市得到全面正确有效实施,取得更好成效。各级官方、各级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进一步明确责任,进一步完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推进文明创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不断提高整治效果,提升文明程度。要加强联动监督,形成加强和改进文明创建工作的合力。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作者:周敏

发表日期:2023年06月0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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