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推进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市中院与市妇联联合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

  本报讯  (记者林蓁)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大大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6月20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妇女联合会联合签署“法润少年——向日葵工程”备忘录并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全面构筑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法治防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云峰出席活动。

  近年来,汕头法院通过打造粤东地区第一个少年家事审判中心,设立少年家事巡回审判驿站、打造“法律妈妈”品牌等措施,全力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官方、司法“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的建设中。此次与市妇联联合签署备忘录、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是汕头法院打造“法润少年”系统工程的又一重要举措,是探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深入基层社区、贴近群众、面向家庭、动员基层力量的具体实践,对进一步提升汕头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具有重要作用。

  据了解,依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市妇联将与汕头法院一起,认真落实“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不断更新理念、强化协调、完善机制,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积极打造关心下一代工作特色品牌,共同推进时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编辑:李津
发表日期:2023年06月22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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