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促进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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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三年内拟培训“西学中”人员1000名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中医药人才的培养,促进中西医融合发展,推动汕头市中医药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汕头市将组织开展非中医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下称“西学中”培训)工作。该培训计划分3年实施,每年计划培训300至400名非中医类别医师,到2025年累计培训人员达1000名(约占注册医师数量的10%)。
据悉,就职于汕头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尚未系统接受中医药院校或省中医药局认可的“西学中”学习班一年以上中医药专业培训的非中医类别医师,可获参加培训的报名资格。“西学中”培训分一年制学习班和二年制学习班两种形式,其中,一年制学习班课程为:非中医类别医师在职半脱产系统学习9个月的中医理论课程,修习12门中医必修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450学时(面授不少于60学时);临床实习可采取弹性学制,累计实习量为3个月工作日。二年制学习班课程为:非中医类别医师在职半脱产系统学习18个月的中医理论课程,修习12门中医必修课程,总学时数不少于900学时(面授不少于120学时);临床实习可采取弹性学制,累计实习量为6个月工作日。
汕头市卫健局表示,本次通过为非中医类别医师提供系统培训,培养一批业务素质较高、人员结构合理、具有发展潜力、业务素质较高的中西医结合临床应用型人才,使其逐步做到“能西会中”,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服务的需求。通过“西学中”培训,也有助于发展“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促进各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及综合性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的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发展;推动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和资源整合,为创建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旗舰医院”和“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示范单位”以及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阁)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提供人才及机制支撑。汕头市卫健部门将探索出台有利于推进培训工作的政策,积极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培训工作的开展,并将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市直医疗单位完成培训任务的情况纳入中医药发展的考核内容,切实推动中医药人才培养工作和中西医融合发展。
汕头市卫健局要求,参加“西学中”相关培训考核合格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当遵循中医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规范中医医疗行为,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与其技术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等要求,重视医疗安全,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建立中药处方点评制度,加强中药处方质量管理,规范中药合理使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中药使用管理和监督,加强未取得相应处方权的非中医类别医师违法违规开具中医处方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确保中药合理应用。
发表日期:2023年07月07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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