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临近,携带月饼入境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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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汕机场海关查获大量蛋黄月饼
月饼象征着阖家团圆与美满富足。临近中秋佳节,回国团圆的进境旅客经常会选择携带国外特色风味的月饼返乡,作为走亲访友的应节礼物。但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有不少携带月饼入境的旅客遭遇月饼被退回或没收、销毁。那么,月饼究竟能不能带入境?汕头海关对此作出回应。
据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明确规定了以下产品不可邮寄、携带入境:1.(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2.水生动物产品。干制,熟制,发酵后期成的食用酱汁类水生动物产品除外。3.动物源性乳及乳制品,包括生乳、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奶油、黄油、奶酪、炼乳等乳制品。4.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5.燕窝。经商业无菌处理的罐头装燕窝除外。
该《名录》适用于进(过)境旅客、进境交通运输工具司乘人员、自境外进入边民互市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员随身携带或分离托运,以及邮递、快件和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等寄递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旅客在携带月饼入境时,应留意标签中的配料表。可携带、寄递进境的月饼种类包括:五仁月饼(不含肉馅)、水果月饼、莲蓉月饼、豆沙月饼等纯植物源性馅料成分的月饼。上述种类月饼中虽含有植物源性成分(如瓜子仁、芝麻、水果泥、豆沙、莲蓉等),但因月饼加工过程需经高温熟制,植物源性馅料成分失去繁殖能力,不存在携带有害生物的风险,因此允许携带、寄递进境。
不可携带、寄递进境的月饼种类包括:鲜肉月饼、蛋黄月饼、火腿月饼、燕窝月饼、海鲜月饼等含肉、蛋、乳品、水产品成分的月饼。这些种类月饼由于馅料成分未经检疫,经历长时间旅程易发生变质,且存在携带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及其他检疫性疫病传播的风险。为保障我国畜牧业健康发展,这些种类月饼不允许携带、寄递进境,一旦截获,海关将作退运出境或销毁处理。
同时,携带月饼入境还应留意携带数量。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54号公告,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含2000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短期多次往返的旅客除外。
海关提醒:在跨境选购、邮寄月饼之前,要事先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对携带、邮寄月饼的相关要求,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发表日期:2023年09月1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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