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深改委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复制推广改革创新经验等改革事项

  本报讯 9月27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审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具体措施等有关改革文件稿,听取我市复制推广省基层改革创新经验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有关工作。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温湛滨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曾风保,市委副书记、秘书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赖小卫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的重大改革作出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部署,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就我省下一步改革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更好服务全国、全省改革发展大局。要加强改革政策统筹、进度统筹、效果统筹,谋划实施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持续为“百千万工程”、“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绿美汕头生态建设、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等提供动力支撑。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确保土地出让收益更多用于“三农”工作,加快补齐我市“三农”发展短板。

  会议要求,要加快推进省第三批基层改革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与巩固落实前两批改革试点经验相结合、与我市各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注重同一领域的系统集成,注重不同领域的协同高效,务求有关经验做法尽快在我市落地实施并取得实效。

  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编辑:李津
发表日期:2023年09月29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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