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2023年第2号总河长令 加大对严重影响行洪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潮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林宗楷)记者从市河长办获悉,日前,2023年第2号潮州市总河长令正式签发。

  河长令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官方坚强领导和各级法院、检察院及执法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始终保持对非法采砂、侵占河湖水域岸线、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水事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有力地保护了河湖安澜、人民安宁。各级河长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执法合力,运用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等多种手段,严厉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为准确把握专项执法行动的原则和要求,河长令要求,要以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河湖安全持续改善、协作机制更加顺畅为目标,坚持人民至上、依法行政、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等原则。要做到聚焦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水利基础设施安全等重点领域河湖安全保护工作,强化线索排查、案件查处、联合执法和监督检查等关键环节,推动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水突出问题,特别要加大对严重影响行洪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指导基层强化河湖水域执法,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至今年11月底完成阶段性任务,形成上下贯通、联动推动的工作格局,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

  河湖安全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跨区域、跨行业,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及地下。河长令强调,要充分发挥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和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助等机制作用,形成强大的执法合力。水利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主动对接公检法司等部门,加强执法协同,形成共治合力,推进河湖安全保护协作长效机制落实落地。

编辑:吴冰   责任编辑:庞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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