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走深走实

市人大常委会与汕头大学合作共建立法联系点和学生实践基地

  本报讯  10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与汕头大学联合举行揭牌仪式,将汕头大学法学院设立为立法联系点,将人大机关作为法学院学生实践基地。双方开展合作共建,进一步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走深走实,促进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助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项天保,汕头大学校长郝志峰出席揭牌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在推进地方立法工作中,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实践要求,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不断拓展和健全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表达意愿关切的途径和形式,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202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立法联系点、媒体网络等途径就27个法规项目征求各相关单位、个人立法意见建议82轮次,收集1693条,采纳543条,有效提升了立法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在汕大法学院设立立法联系点,将更好发挥法学院的研究智库和立法咨询作用,听取法学界专家有关立法的意见建议,加强我市立法工作的理论支撑和人才保障,进一步提高我市立法质量。

  项天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特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紧贴实际,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稳中求进推进地方立法高质量发展。要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保障社会各界对立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努力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要发挥“智库”作用,助力提升立法质量。依托汕大法学院专业和人才优势,紧扣全市中心工作,积极开展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调查研究,提供立法咨询意见,为汕头做好新时代立法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师生有序参与。围绕服务汕头法治建设、提升学生学法用法能力的现实需要有序开展立法联系点和学生实践基地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相关立法座谈会、研讨会等,拓宽师生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切实发挥出立法联系点汇聚意见建议的平台作用。要全面落实双方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推进学生实践基地建设,努力为同学们提供良好的学习平台和实训环境。要在有效发挥立法联系点和实践基地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在法治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阐释、人大干部法治教育等领域开展合作,实现学术资源与实践资源互为促进,共建共赢。

  郝志峰表示,汕头大学与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共建立法联系点和学生实践基地,是深化校地法治建设交流互鉴,共同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汕头大学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增进双方的交流合作,为社会培养更多法治人才,为地方立法工作贡献专业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翔、汕头大学副校长喻洪、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卢壁辉出席活动。

作者:周敏

发表日期:2023年10月20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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