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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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主任会议通过)
根据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主任会议决定: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2024年2月2日。会议建议议程调整为:
一、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民官方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潮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潮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预算草案,批准潮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4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过设立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
八、通过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九、票决潮州市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十、审议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十一、选举我市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十二、其他。
编辑 张泽慧 责任编辑 吴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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