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模式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日前,记者从汕头市金融局获悉,为落实中央、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要求,继续发挥官方+银行+保险金融服务体系作用,为缺乏有效抵押物的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增信,汕头市金融局会同汕头市财政局继续实施,并修订完善《汕头市“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4年度发生符合“政银保”项目的贷款均可按本实施方案申请享受政策。

据了解,《汕头市“政银保”融资合作项目实施方案》自2021年6月开始实施,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期已届满,“政银保”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作用,为汕头市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缓解融资难题,共支持399家企业获得融资9.1亿元。为进一步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提高融资额度、降低贷款综合成本、支持更多市场主体获得融资支持,《实施方案》在原有的基础上优化升级,共分为十条三十二点,介绍了《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创新政银保合作和金融服务模式,有效缓解汕头市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融资难问题。

贷款规模方面,《实施方案》鼓励合作机构“政银保”存量贷款规模为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30倍以上。同一借款人在一个贷款周期内,在不同合作银行贷款允许享受“政银保”项目的额度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100万元;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00万元。贷款还款方式可以采取逐月或按季付息、分期偿还本金、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或本金随借随还的方式操作,具体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商定。

作者:汕头融媒记者 陈若萱

发表日期:2024年01月30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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