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文明交通理念 共建安全交通环境

龙湖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近日,交警龙湖大队二中队联合辖区街道居委干部、货运企业的志愿者在金砂天山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劝导活动,倡导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引导群众开文明车、行文明路、做文明人。

  活动中,宣教民警重点对骑乘“摩电”不戴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闯红灯、不按道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进行详细讲解,提醒市民群众日常出行要将交通安全谨记于心,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切勿贪图一时之快而罔顾交通法规,避免发生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不佩戴安全头盔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请您今后出行要全程佩戴好头盔,不要心存侥幸。”交通劝导员们站在民警身旁,当起文明交通“使者”,充分发挥交通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协助民警劝导各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向群众讲解各类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提醒群众戴好安全头盔、按道行驶、不乘坐超员车辆等,自觉做到安全文明行车。

  同时,民警带领劝导员们向过往群众分发交通安全宣传材料和交通安全福袋、小卡片、书签等宣传小礼品,提醒大家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人一起践行文明交通理念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作者:林子海

发表日期:2024年04月12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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