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镇23村入选

  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公布了全省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名单,我市2镇、23村入选

  4月23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公布乡村振兴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经“镇官方申请、县级择优遴选推荐、市级部门审核”等程序,同意花都区赤坭镇等50个镇创建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镇(以下简称示范镇),从化区城郊街西和村等485个行政村(社区)创建广东省乡村振兴示范村(以下简称示范村),并将创建名单予以公布。其中,澄海区隆都镇、潮阳区海门镇入选全省乡村振兴示范镇;金平区莲街道莲美社区、龙湖区龙腾街道妈屿社区、龙湖区新海街道大兴村、澄海区莲华镇下长宁村等23个村(社区)入选全省乡村振兴示范村。

  《通知》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重点任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做好示范创建工作。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相关指导服务工作。示范镇示范村创建单位要担起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落实落细创建措施。示范镇要聚焦圩镇建设、镇域经济发展、治理能力等方面,全面提升乡村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乡村人才服务保障,强化乡镇公共服务功能,提升产镇融合发展水平,充分发挥好镇服务带动作用,镇村联动、以镇带村。示范村要聚焦乡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乡村治理能力等方面,完善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创新乡村治理方式,有序推进产村融合,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将示范村建设成为和美宜居乡村。

作者:林子海

发表日期:2024年04月28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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