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资助办法》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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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星级养老机构将给予20万元奖励
新增床位补贴为3000元/张;运营补贴按星级定,最高为每人每月150元;医养结合机构最高奖励10万元;三星级以上机构享受5万—20万元奖励……近日,我市印发《潮州市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资助办法》,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补贴和奖励标准进行明确,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潮州市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资助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潮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成立并取得养老机构备案回执,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及其他社会力量利用非财政资金举办,为老年人群体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和康复护理的养老机构。
《潮州市民办养老机构扶持资助办法》有什么亮点?记者梳理发现,一是养老机构因新建、扩建实际增加的养老床位,按机构实际新增床位数给予每张3000元的补贴。新增床位不含养老机构因更名、转接、移交等原因所带来的床位增加数,不含在原运营空间内仅通过增加床数而增加的养老床位。该方法明确,申请新增床位建设补贴的养老机构,新增床位入住率应达到30%(含)以上。
二是养老机构收住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且一次性入住期限不低于15天的,根据月收住人数给予运营补贴资助。其中,经广东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认定为三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经广东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标准认定为一、二星级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未取得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认定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三是医养结合机构已实际收住养老服务对象,并具备医保定点资格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未具备医保定点资格但符合其余条件的,按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取得医保定点资格后,按照5万元的补差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值得注意的是,该办法所称医养结合机构是指登记为同一法人,内设医疗机构且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养老机构或者内设养老机构且持有养老机构备案回执的医疗机构。
四是养老机构经广东省民政厅评估,认定为三星级以上等级的,在评定有效期内的可享受一次性等级评定奖励。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到期后,重新评定为同一等级的,不再另行奖励;重新评定为更高等级的,按照更高等级标准给予补差奖励。该办法实施前已获评三星级以上等级的,在下一次重新评定时按相应等级全额奖励。
五星级养老机构按照2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四星级养老机构按照10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三星级养老机构按照5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公益性民办养老机构与经营性民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标准。公办民营养老机构享受该办法除新增床位建设补贴外的其他各项资助。
该方法也对资助资金的用途和监督管理进行明确。养老机构接受资助资金,应优先用于机构购买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护理员人身意外保险、提高护理人员待遇、护理人员培训等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擅自改变资助资金的用途。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玫)
编辑:蔡杨 责任编辑:吴燕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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