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外贸企业名录可在银行直接办理

  本报讯 从6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正式生效。笔者了解到,其中一项很重要的内容是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即6月1日开始,企业进行首笔货物贸易收支前,需要到所在地银行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但如果企业之前已在外汇局办理了名录的,无需再前往银行做名录登记。具体登记流程如下:

  首先,企业通过银行网银(线上)或柜面(线下)提交申请。然后由银行登陆“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填报企业名录信息。最后由银行通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管理员账号、初始密码、业务办理状态等。

  企业若有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注册地址等五项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30日内,持申请材料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在银行办理名录信息变更。

  企业之前在外汇局办理名录的,6月1日后可以直接在银行办理名录信息变更。若企业变更注册地后需变更所属外汇局的(迁移出汕头辖区),应到外汇局报告。企业需要注销名录的,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注销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为便利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跨境货物贸易,允许年度累计收付汇金额低于20万美元(不含)的可以免于办理名录登记。

  目前,汕头辖区94家具备对公外汇业务资质的银行网点均可办理该项业务。  

作者:彭继和

发表日期:2024年06月0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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