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固定资产项目给予最高奖励300万元

龙湖区印发专项扶持措施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龙湖区印发《关于支持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专项扶持措施》,内容囊括深圳市坪山区—汕头市龙湖区“百千万工程”产业合作园区落户优质企业、鼓励产值增长、固定资产投资、配套服务企业、上市企业增值扩产项目以及电商平台发展和两区产业链协同等7大举措,以坪山对口帮扶协作专项资金支持龙湖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措施》,龙湖区将向优质企业抛出“橄榄枝”,对新引进规上工业企业或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奖励10万元;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奖励20万元。同时,打好正向激励“组合拳”,对首次达2亿元及以上企业分档予以奖励;对固定资产项目给予最高奖励300万元;龙湖区上市公司工业增资扩产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

  为企业打造“护城河”,《措施》提出,对法律服务机构帮助园区企业化解矛盾纠纷、挽回损失或者获得重大利益累计500万元以上的予以奖励5万元。

  此外,为坪山区、龙湖区产业打造“同心结”,对符合条件的坪山区企业采购龙湖区规上制造业企业产品金额1000万元以上,按年度新增采购额1%给予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

  为激发创新内生动力,经认定“反向飞地”电子商务平台所培育出的龙湖区限上零售企业年度零售总额同比净增加5亿元以上的,按不超过增量部分的0.7‰予以平台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350万元。

  据了解,所涉政策资金均由坪山对口帮扶协作龙湖专项资金支出,实行总量控制,超出年度预算的,按比例折算兑现。

作者:陈若萱

发表日期:2024年06月14日
来源:汕头日报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