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县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报讯 (记者陈若萱)今年4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的办理方式,取消外汇局核准办理名录登记的要求,改由在境内银行直接办理名录登记,于2024年6月1日开始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汕头市分局积极落实上级局要求,多措并举督导新政切实落地,助推地方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

  4月以来,汕头市分局紧扣名录登记改革平稳过渡这一目标,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方案,通过召开工作会议、现场走访、电话问询等方式,指导辖内银行做好政策宣传、人员培训、资料布放、系统配置等准备工作,确保政策顺利落地实施。当前,名录登记和变更等业务均已下放银行办理,企业可直接到附近银行办理业务,有效简化企业业务办理流程,节省企业脚底成本。据统计,至6月中旬,汕头市分局指导辖内银行为17家企业办理名录登记业务,其中县域企业6家,占比35.3%。

  据介绍,以往办理首笔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前,需要先通过“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网上申请或到属地外汇管理局分局现场办理名录登记,完成后再到银行办理货物外汇收支业务。新政出台后,银行可提供“名录登记—开户—跨境收支”一站式金融服务,企业可直接在银行办理企业名录登记、变更业务,部分银行推出小程序“掌上办”,企业在小程序上申请,审核通过后由银行直接完成名录登记业务,实现全程线上办理名录登记,省去了往返奔波的辛劳,减少了企业往返外汇局和银行的脚底成本,澄海区一企业负责人表示“现在能在公司门口的银行一起办理名录和外汇收支,比以前方便多了”。

  为持续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水平,畅通外汇便利化政策传导,助力县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汕头市分局派员到县域直连点澄海区澄华街道举办外汇政策宣讲会,为企业讲解外汇便利化、名录登记下放银行等外汇政策法规,现场参加培训的企业共有30多家,受到了街道企业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发表日期:2024年06月2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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