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家门口”儿童美好生活圈

龙湖区入选省级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可复制推广案例

  本报讯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广东省城市建设领域可复制推广典型案例(第二批—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龙湖区凭借其创新的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实践成功入选,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学习。

  为进一步推动省级儿童友好示范区建设,构建家门口”儿童美好生活圈,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龙湖区瞄定“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大力推动公共服务设施适儿化改造,不断完善社区儿童友好空间,让“沉寂”空间变身“童趣”乐园,形成具有龙湖特色的幸福标杆。龙湖区专门印发示范区建设三年实施方案,积极搭建联动机制,以大局面统领小局面。如区妇联与区农业农村局合作推进“儿童友好+美丽庭院”建设,以家庭“小美”推动城乡“大美”。区妇联与区住建局合作,推进老旧小区适儿化改造,配备多套儿童游乐设施,打造社区儿童“游戏角落”。

  同时,龙湖区还通过对街道社区闲置公共服务用房、架空层、户外长廊、边角地等空间进行适儿化“微改造”“微提升”以及引进第三方将社区闲置资产盘活为红色文旅景点,最大限度激活了各个公共服务设施效能。在全区10个街道建设儿童友好之家,实现全覆盖。在龙腾街道(省级儿童友好街道)建成10处社区儿童友好空间。链接多方资源,组成儿童综合服务队伍,开展中医药文化、模拟法庭、绿美龙湖研学行等特色活动。在机关单位开展“职工儿童友好之家”试点,解决干部职工幼托后顾之忧。搭建“互融共建共享”服务网络,常态化开展红色电影进社区、公益训练营等文体活动。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形成“海邻课堂”“国学堂”等品牌,鼓励企业、商铺、教育机构参与儿童关爱活动。

  龙湖区的成功实践不仅为儿童创造了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也为全省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可复制推广的模式。未来,龙湖区将继续深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推动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儿童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作者:陈若萱

发表日期:2024年08月30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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