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无证上岗?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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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应急管理部门及时查处违规行为化解安全隐患
今年来,我市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省关于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要求,全力推进相关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查处打击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制假、售假、买假、用假、虚假营销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证书发证部门、用证的行业主管部门和用工企业的责任落实,坚决杜绝无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并对一批无证上岗、假冒官方网站和证件、平台虚假宣传、培训“走形式”以及考试弄虚作假等行政处罚案例进行曝光。
今年3月初,龙湖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后,到某企业开展安全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电焊的特种作业人员芮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上岗作业;相隔不久,潮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三楼生产车间特种作业人员郑某某未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就上岗从事焊接作业;澄海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该区一工业区的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现场查实该公司存在1名特种作业人员(电焊工)也处于相同的情况,存在事故隐患。
另外,6月21日,金平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同样存在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便上岗作业的违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正本)》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上述违法企业均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电焊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目录》中规定的特种作业,在这些被查处的案例中,公司员工存在无证上岗进行特种作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行政执法人员表示,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将被严肃查处!
发表日期:2024年09月18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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