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盐”监管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

  本报讯  为进一步督促食盐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盐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食盐质量安全风险、保障食品安全,今年3月份以来,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食盐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阶段来抽检结果全部合格。

  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食盐生产和批发企业、农贸市场、超市、连锁食品销售企业、大中型餐馆、学校(幼儿园)食堂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同时,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生鲜店、食杂店和网络食盐销售者、餐饮店等其他食品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

  检查中,执法人员严格检查食盐生产经营主体许可资质;严格检查食盐生产企业的场地环境卫生、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原料进货合规性、标签标识规范性等;严格检查食盐批发企业定点采购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销售贮存条件、产品标签标识等;严格检查食盐零售主体和餐饮服务经营者食盐采购进货查验记录、经营过程控制、产品标签标识等。督促食盐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盐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如实记录并依法保存供货商资质、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文件、购(销)凭证等信息,确保来源可追、流向可查。

  据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437人次,检查食盐生产经营主体845家次,开展食盐监督抽检61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下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依规从严查处食盐质量安全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作者:郭丹

发表日期:2024年09月23日
来源:汕头日报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