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电动自行车“上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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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将立法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
本报讯 电动自行车为市民出行带来方便,但管理难题也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一城市“顽疾”,市人大常委会拟出台《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通过立法切实解决监管、执法难题,实现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管理。目前,市公安局已牵头草拟完成《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该项目也是今年的立法预备项目。
截至2024年上半年,我市登记上牌的合标电动自行车有37.7万辆、登记上临时牌的违标电动自行车有3.9万辆。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尚有至少10万辆电动二轮车未登记。共享车辆方面,目前中心城区北岸共享单车占道许可的控制总量为4万辆,其官方享电单车3万辆,共享自行车1万辆。5家共享单车企业取得停放配额。
针对普遍存在的管理难题,目前,全国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相继制定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法律规章,立法明确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通行管理、执法管理相关规定,为电动自行车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广东省6个地市(深圳、珠海、东莞、湛江、佛山、汕尾)已立法明确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通行管理、执法管理相关规定,另外3个地市(广州、惠州、肇庆)正在进行立法或修改相关法规。我市也正积极推进电动车管理立法进程,拟出台的《汕头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配套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是解决当前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难点热点问题的有效途径。
市人大代表林祖喜认为,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到社会秩序、群众利益,难题亟待解决。但目前我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法律法规存在不足,立法势在必行,通过立法,能有效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电动自行车在交通参与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市人大代表李俊黛认为,通过特区立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很有必要性和迫切性,希望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条例能尽快落地,让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有法可依。
发表日期:2024年09月25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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