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高层次人才月房租1元/套

我市推出第一批市级人才住房,10月18日前可申请

  本报讯   人才,是推动城市发展的核心力量。市委、市官方不断加大人才服务保障力度,相继出台系列人才政策,以最大的诚意、最佳的服务,汇聚天下英才。为扎实推进汕头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我市把人才住房建设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多管齐下。近期,我市推出了第一批市级人才住房,着力解决人才居住后顾之忧。

  位于黄河路51号的江南星语花园,是此次推出的人才住房之一。走进这里的人才公寓,环境宽敞明亮,色调柔和舒适,统一按照“拎包入住”标准进行精装,屋内装修配备齐全,每间公寓都配备独立卫生间、厨房、阳台。公寓旁边均有大型商圈、菜市场、学校等生活配套,周边交通四通八达,出行非常便捷,满足人才工作、生活、休闲、交通等一体化需求。

  今年6月,我市印发《汕头市市级人才住房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加强我市市级人才住房建设与使用管理,发挥人才住房保障作用,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9月中旬,我市就推出了第一批市级人才住房。

  据龙湖房屋管理所房管与工程股副股长马敬源介绍,本次分配的人才住房租赁房源均为独套人才住房,共91套。其中黄河路51号江南星语花园57套,金晖庄34套。具体的房源套型、面积等信息,可以登录“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zjj/zwgk/gggs/content/post_2369819.html)详细了解。

  据了解,市级人才住房实行分类供应。租金标准方面,A类高层次人才,每月房屋租金按1元/套计收。B类高层次人才及其他人才每月房屋租金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目前为2.34元/平方米)执行;已领取人才住房补助的,租金标准按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60%确定。

  “对于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我们会组织大家在11月下旬去看房,看完房后就会组织分配。”市住房保障中心保障部副部长余洁纯告诉记者,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可向市住建局(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提出申请,受理时间为即日起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18日,实行工作日受理。

作者:林彦恂

发表日期:2024年09月29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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