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教回访让未成年人感受关爱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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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法院出台相关工作意见,将“判后回访”与“全流程帮教”有机结合
案件中的未成年人,需要各界的关爱,尤其是需要得到父母的关心与支持,未成年人才能健康成长。近日,金平法院通过帮教回访的形式,督促离婚后的父亲定时定点对孩子展开探望,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尽最大努力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
“我想等孩子大一点再多去看她。”“不可以,孩子成长的每一阶段都需要父母双方呵护,不能因为孩子小不记事就疏于探望。”11月1日,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岐山人民法庭的法官助理在电话里,面对当事人的“讨价还价”,寸步不让。让法官助理态度如此“强硬”的缘由,还要从一个多月前一次回访说起。
据悉,两岁的小悠自出生起就没有享受过正常家庭的关爱,两个月大的时候父母便因夫妻矛盾分居,刚满一周岁时她的爸爸董先生便向岐山法庭提起离婚诉讼。经法院调解,董先生与钟女士离婚,小悠由钟女士抚养,董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并定期探望。因小悠实在太小,钟女士要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女儿,法官一直很挂心这个孩子。9月26日,岐山法庭法官带着法官助理再次到钟女士家里进行回访,从钟女士口中得知了一些新情况。
“孩子爸爸有定期给抚养费,只是越来越少过来看孩子,而且……”钟女士看着法官欲言又止,许是想着家丑不外扬,但又有问题想听听法官的意见。见状,法官反客为主给钟女士倒了杯茶,静静等着她理清思绪。回头看了看正在房间酣睡的孩子,钟女士思虑再三还是开了口:“孩子爸爸听说要再婚了,不知道以后怎么样,但我还是希望小悠想找爸爸的时候,她爸爸能多陪她一下。”
从钟女士的话里法官听出了她内心的担忧,董先生本来探望孩子就不频繁,以后再有了新家庭,小悠还能见到爸爸吗?该如何保障小悠的情感需求?在场的法官和法官助理一边宽慰着钟女士,告诉她后续在抚养费和探望孩子等事情上有问题,都可以向法庭反映,一边在心里记下了这些问题——总得尽可能为小悠提供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到了11月1日,算着时间差不多,法官让法官助理联系了董先生,一方面结合他的近况了解他履行探望义务的情况,另一方面也想听听他到了人生的新阶段,对以后抚养小悠的想法。一开始,董先生找着各种理由掩饰自己没有经常去看女儿,被法官助理批评教育之后,也说出自己的难处:“对方不配合让我看孩子,我只能想着再过几年,孩子自己能出来,我们能相处得轻松一点。”
“探望孩子的方式你们双方应该协商确定。”法官助理边讲道理,边结合其他抚养案例为董先生提供了一些具有可行性的探望方式,引导他与钟女士从关爱女儿的角度出发,协商确定合适的探望方式。“只要对孩子好,我一定会做。”这是董先生的答复,也是审判团队的心声。之后,法官专门为小悠制定了一份个案回访计划,将长期持续跟进小悠的成长。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金平法院出台了《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制度化开展回访帮教的工作意见》,明确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要通过发出回访帮教告知书、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开设“家长课堂”,依托“法院+街道+村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开展电话回访、实地回访、联合回访等形式,将“判后回访”与“全流程帮教”有机结合,尽最大努力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意见实施以来,金平法院已经在审理69宗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过程中,向当事人发出回访帮教告知书,提供家庭教育靶向指导,切实织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
发表日期:2024年11月1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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