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事项受质疑?蓝盾股份收关注函

战略合作事项质疑蓝盾股份收关注函


2020-10-30 09:22:00
来源:资本邦作者:

10月29日,资本邦获悉,蓝盾股份(300297.SZ)收到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注函。

 

关注函显示,2020年10月28日,蓝盾股份披露了《关于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和《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宜宾市叙州区创益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创益产业投资”)将通过协调股权投资、金融机构贷款等方式为蓝盾股份提供支持,引进蓝盾股份上市注册主体及结算中心迁址至其管辖区内。此外,蓝盾股份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柯宗庆、柯宗贵、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经汇通”)拟向宜宾创益产业投资转让合计11%公司股份并委托表决权。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要求蓝盾股份对以下事项进行说明:

 

1.2020年10月17日,蓝盾股份披露公告称控股股东柯宗庆、柯宗贵、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中经汇通、蓝盾股份、蓝盾股份之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0年9月28日,蓝盾股份累计15.6亿元债务逾期,部分债务逾期导致公司被诉、相关资产被查封。此外,柯宗庆、柯宗贵及中经汇通所持蓝盾股份股份100%被法院冻结。要求补充列示截至关注函回复日,蓝盾股份债务逾期情况,逐笔说明债务逾期金额、已逾期时间、债权人;逐笔列示蓝盾股份涉诉情况,包括起诉对方、涉诉金额、截至目前的诉讼进展情况,并列示蓝盾股份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查封的明细情况。结合前述情况,说明本次与宜宾创益产业投资签订协议的有关安排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2. 根据公告及报备协议,蓝盾股份在协议签订后向宜宾创益产业投资提供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柯宗庆、柯宗贵、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宜宾创益产业投资于前述抵押、质押和担保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人民币3亿元意向金。要求说明本次拟进行资产抵押、质押的资产是否存在被法院冻结、查封的情形,是否可能导致纠纷。

 

3.根据公告及报备协议,柯宗庆、柯宗贵和中经汇通向宜宾创益产业投资提供其持有的蓝盾股份股票作为质押担保物,股票质押的质押率为7折,宜宾创益产业投资拟以股权质押的形式向柯宗庆、柯宗贵及中经汇通提供人民币12亿元的资金支持。截至关注函发送日,柯宗庆、柯宗贵、中经汇通的股票质押数量分别占其持有蓝盾股份股份总数的99.69%、97.13%、99.82%,且前持有蓝盾股份全部股份被法院冻结,要求结合柯宗庆、柯宗贵和中经汇通的有关债务情况,说明前述资金支持是否足以解决其债务问题。

 

4.根据公告及报备协议,宜宾创益产业投资在调查工作结束后,且认可调查结果后与柯宗庆、柯宗贵、中经汇通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宜宾创益产业投资拟受让柯宗庆、柯宗贵、中经汇通持有的占蓝盾股份总股本11%的股份,要求结合问题3所述事项及回复情况,说明股权转让是否具备可实现性,并就交易存在的不确定性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5.根据公告及报备协议,宜宾创益产业投资承诺参与蓝盾股份定增,拟参与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要求结合蓝盾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进展情况、蓝盾股份及子公司、实际控制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事项,说明蓝盾股份是否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条件。要求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6.2020年10月16日至10月21日,蓝盾股份股价累计上涨55.42%,并于10月19日触及异常波动,可转债价格累计上涨112.29%。要求说明本次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签订的筹划情况及保密情况,自查是否存在信息泄漏的情形,并报备筹划进程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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