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一审败诉被判赔50万

TCL一审败诉被判赔50万


2020年12月08日 13:24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

记者从海信视像获悉,11月20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审判决书,TCL在其运营的“TCL电视”官方微博、官方抖音账号发布恶意贬低海信激光电视的短视频内容,一审判决TCL构成商业诋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记者就上述案件采访多个TCL品牌负责人,截至发稿前仍未得到回应。

 

判决书内容显示,被告TCL在其运营的官方微博、官方抖音账号发布了诋毁海信激光电视产品的短视频内容,并在视频中将自己的TCL电视比喻为100分电视。在发布侵权视频之后,不仅在其抖音账号中置顶显示,还通过专卖店销售人员传播相关侵权视频并对原告激光电视进行口头上的诋毁。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近几年,海信激光电视在国内激光电视市场占据较高份额,TCL作为直接竞争对手,在官方认证的“TCL电视”抖音和微博账号发布包含针对激光电视产品的视频,且视频构成虚假信息,主观故意明显;侵权视频使用对比、夸张、贬损的方式对激光电视进行了引人误解的描述,明显超出正常商业评论的合理限度,足以误导消费者。

 

法院一审判定,TCL发布的侵权视频,损害了原告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构成了对原告的商业诋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法》第十五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认定TCL王牌电器商业诋毁成立,判决TCL赔偿海信视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数据显示,今年1月~7月,受疫情、价格战等因素影响,彩电市场整体低迷,中国彩电整体市场零售量同比下降9%,而激光电视零售量增长77.5%,是彩电市场上唯一实现正增长的品类。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