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 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5月31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胜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熹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揭阳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揭阳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重点处理办法》、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变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市官方关于我市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揭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22年,市官方及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大大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官方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排显著,多项生态环境指标达到近年来最好水平。近年来,我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改革完善救助制度,严格落实救助政策,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救助水平稳步提升,救助体系不断完善,救助服务扎实有效,有力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会议建议,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推进绿色发展;坚持系统治污,持续改善环境;坚决守牢底线,抓好央督整改。要紧紧围绕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目标,完善统筹协调机制,科学精准救助,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提高社会力量参与度,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会议还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雯、林素钦、林少敏、叶明文,秘书长王辉及委员共37人出席会议;副市长许剑芒、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利,市监委、市人民检察院及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七届人大代表,市人大机关副处职干部等列席会议。

相关公告、人事任免

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号)

  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惠来县人大常委会接受李春明辞去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春明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揭西县选出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李新耀、詹明雄,揭阳海警局选出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黄育桐,因工作变动已调离揭阳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李新耀、詹明雄、黄育桐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榕城区选出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杨达去世。杨达的揭阳市七届人大代表资格自然终止。

  截至目前,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现有代表424名。

  特此公告。

  揭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5月31日揭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林东雄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姚明旺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永练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邹秋玲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任命陈锋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黄小贺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刘伟凯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林斯特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林惠文同志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方文双同志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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