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勿“撒欢” “警”防溺水六不准

汕头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暑期学生安全工作

高考结束,暑期临近,不少青少年学生“放飞”后喜欢到海边、水域附近游泳嬉戏,溺水事故也进入高发期,为进一步筑牢校园防溺水安全防护屏障,提高学生水上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避免学生溺水安全事故的发生,汕头市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暑期防溺水安全工作,让预防溺水教育深入校园,切实提高了学生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民警和志愿者传授防溺水应急救护技能。汕头融媒记者 林鹏 摄

连日来,港航分局联合各辖区派出所开展“防溺水安全知识进校园”系列主题宣讲活动,先后前往珠厦学校、岐山中学及锦泰小学,为学生们上了生动而实用的防溺水应急救护技能和水上安全教育课。在珠厦学校,港航分局韩江派出所民警与汕头市蓝天救援队工作人员一同为该校学生讲解防溺水应急救护技能,通过现场示范、演练等方式,详细讲述了防溺水应急救护技能,让学生们更加直观、深刻地学习到基本的救援知识,掌握了必要的溺水应急救护的基本技能。

在岐山中学,港航分局韩江派出所民警通过播放视频、互问互答等宣讲方式,讲解防溺水安全常识、水上自救技能和救生常识,并结合相关溺水案例,剖析溺水事故的惨痛教训,详细讲述如何避免溺水以及如何水上科学施救等内容,增强学生们防范溺水的风险意识。

港航分局内海湾派出所还联合龙湖分局珠池派出所、当地居委来到锦泰小学校园开展宣教活动,向学生们讲述防溺水安全教育的重要性,并邀请汕头市蓝天救援队向学生们讲解相关自护自救课程,通过送教进园、宣教引导、联合多方授课、现场交流互动等形式,营造了浓厚的防溺水宣传氛围。

公安机关开展的“防溺水安全知识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进一步普及水上安全知识教育,让学生们增强了安全防范意识和提高自救自护能力。警方也提醒学生与家长们要牢记防溺水“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作者:汕头融媒记者 林子海

发表日期:2023年06月1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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