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收运“泔水”炼油被处罚

潮南区打击非法处理厨余垃圾行为,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擅自收运“泔水”炼油被处罚 汕头市 图1张
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清理。本报记者 林鹏 摄

  厨余垃圾,俗称“泔水”,未经科学的无害化处理,可能流向非法养殖和地沟油炼制等行业,危害群众人身健康。近期,潮南区城管局对涉嫌违法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理厨余垃圾的两名当事人予以调查取证、立案处理,并给予行政处罚,全力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今年4月下旬,有群众举报,潮南区胪岗镇新联村潘某(湖南籍)和溪尾周村叶某(四川籍)有擅自处理厨余垃圾的迹象。潮南区城管局、区公安分局和胪岗镇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调查情况。经查,潘某和叶某在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收集附近饭店的厨余垃圾和屠宰场的废弃猪内脏进行处理、提炼油脂,违反了《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潮南区城管局决定对两名当事人涉嫌擅自处置厨余垃圾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询问、收集证据和案情研判,确认该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执法人员介绍,潘某和叶某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处罚裁量档次,结合违法行为情节轻重、造成的后果、整改情况和当事人认错认罚态度等因素,分别对潘某处以罚款1万元、对叶某处以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在执法人员普法教育后,充分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可能造成的后果,按时缴纳罚款,并对处理现场进行清理复原。

  近年来,潮南区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为抓手,统筹建设厨余垃圾收运处理项目,坚决打击非法收运处理厨余垃圾行为。目前,该区已基本建成厨余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并逐步铺开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运工作,对厨余垃圾实施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定时定点投放管理,由符合规定的厨余垃圾收集车辆进行收运,做到应收尽收、日产日清,严禁厨余垃圾流向生猪养殖场(户)。

  潮南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来将进一步加大对厨余垃圾、废弃油脂非法收集及处理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联防联控,群策群力做好厨余垃圾收运处理工作,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现象的发生。 

作者:林彦恂

发表日期:2023年07月10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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