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购房者利益 减轻企业经营压力

  新修订的《汕头经济特区商品房销售条例》(以下称“条例”),于今年8月14日通过并施行。近期,市住建局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活动,对政策信息进行深入解读,加强对房地产相关从业人员培训,加深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理解,让购房者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也帮助企业及时理解和用好政策,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了解,《条例》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距今已过8年。作为全国范围内首个通过本城市立法制定的关于商品房销售管理的地方法规,它对我市成为全省范围内在商品房销售政策方面开发投资环境最优的城市发挥重要作用。《条例》本次的修改内容包括38条60处,并增加了3条内容,删去1条内容,条例全文由原来的78条增加到80条。

  “为使《条例》更好地适应目前形势,防范化解房地产领域潜在风险,进一步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条例》的修订显得十分迫切且必要。”市住建局房地产市场科副科级干部林志浩介绍,近年来,经济运行面临新的困难挑战,房地产市场需求不足,房地产市场调控、管理压力持续增加。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是国家、省对房地产市场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新修订《条例》亮点迭现。特别是将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时限缩短为5个工作日,商品房现售备案审批时限缩短为3个工作日,切实提升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对于广受关注的车位、车库积压和“停车难”等问题,完善有关车位、车库销售管理制度,明确未售车位应优先向业主出租、不得只售不租。建立预售款和开发抵押贷款的监管联动机制,全力避免商品房项目开发贷款和预售款被开发企业违规重复套取、挪用,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

  新修订《条例》的施行,无疑为汕头房地产市场注入强劲信心。“作为房地产企业,我们将认真执行、严格落实各项相关政策。”市合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孟凡昊认为,新修订《条例》完善了有关车位、车库销售管理制度,既满足购买第二个车位业主的迫切需求,又可缓解开发企业车位(库)积压、市民停车难的问题。而加大对开发企业违规销售、私自收取预售款行为的处罚额度,维护购房者利益;在严格监管、确保预售款监管额度的前提下,调整风险金额度,则减轻企业经营压力,实现房地产市场各方“共赢”。

  为更好地宣贯新修订《条例》,9月8日,首期贯彻学习培训班在市住建局举办。会议组织我市房地产经纪会员单位及部分开发企业营销人员,通过政策解读加深大家的理解与认识,发挥房地产从业人员的桥梁纽带作用,提高购房者对政策的知晓率。近期,市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还前往天合名门等多个楼盘售房处,检查房地产企业向购房者宣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情况。

  “下来,我们将继续做好商品房销售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尽快完善相关的实施细则。”林志浩表示,市住建部门也将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管理,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加强行业引导,提振市场信心,全力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作者:林彦恂

发表日期:2023年09月1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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