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优化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环境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市北斗颐养院的市红十字志愿服务基地、涸溪社区的博爱家园、水上救援队训练基地、市中心血站和市红十字会救灾备灾中心仓库开展实地检查,并召开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立足单位职责,整体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助推我市红十字会体系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史青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广东省红十字会条例》是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法律基础和法治保障。她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增强法治观念,不折不扣贯彻“一法一条例”,持续优化我市红十字事业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红十字会依法履职,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要依法理顺管理体制工作,建立健全各县区红十字会组织体系,鼓励和支持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建设红十字会基层组织,逐步构建县域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夯实红十字事业发展基础。要大力推进应急救护工作,加强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大对储备库建设运维的支持力度,提升红十字会面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官方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要加强普法宣传,凝聚社会共识,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知晓率,提高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动力和能力。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银璇)

编辑 翁纯 责任编辑 詹树鸿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