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2月3日上午,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何晓军、蒋达勇、林小群、陈史青、胡鹏、陈浩松、庄朝惠、邢莫松参加会议。何晓军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将关于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个别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正式候选人名单,决定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了大会选举和票决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决定计票工作人员名单。

  会议听取了潮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议案或建议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还决定将关于潮州市人民官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潮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潮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潮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决定将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提请大会全体会议票决。

潮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银璇)



编辑 翁纯 责任编辑 庞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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