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 春节严查“不打烊”

  佳节将至,亲朋好友相聚难免要推杯换盏,把酒言欢,但一定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春节期间,我市交警部门持续严查酒驾醉驾,市民朋友切莫图侥幸,别让酒驾误“团圆”。

  2月6日晚至次日凌晨,交警龙湖大队三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黄山路开展查处酒驾专项行动。驾驶员邱某驾驶一辆粤D号牌小汽车行驶至设卡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73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

  春节期间,汕头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警力投入加强路检路查,强化夜间时段、农村地区执法检查,零容忍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交警部门提醒市民朋友,拒绝酒驾,方能“久驾”,请广大驾驶人守住“底线”,争做文明“驶”者,莫当交通“醉”人。

作者:林子海

发表日期:2024年02月09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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