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全国人大调研组莅汕开展托育服务法立法调研

  本报讯 (记者周敏) 3月19日至21日,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郑卫平上将带队莅汕开展托育服务法立法调研,与市官方相关职能部门、托育机构代表、医院高校专家等交流托育服务现状、经验做法、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托育服务法立法的意见建议,为立法起草各项工作做好准备。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金陵幼儿园南北园区、蓝鲸托育园、汕头滨职业技术学校(广厦校区)、汕头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市婴幼儿照护托育指导中心),了解各个机构的基础设施、师资配备、卫生安全、运营管理、托育服务等工作情况。

  近年来,汕头市健全工作机制,加速构建全域化托育服务发展新格局,努力实现“幼有所育、幼有优育、幼有善育”目标。目前,我市拥有已备案托育机构213家,其中幼儿园托班168家,提供托位11943个。

  调研组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人口工作提出了新任务和新要求,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社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人口问题是国之大者,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大事情,进一步厘清托育服务的性质、类别和标准,明确官方及相关部门职责,在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切实解决群众生养后顾之忧,努力提升生育水平。

  调研组表示,托育服务法已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调研组将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将好的经验做法上升为法律规定,通过立法规范托育服务行为,促进托育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人口卫生室主任陈佳林、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参加调研。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委员张建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绿岸、副市长李钊陪同调研。

编辑:李津
发表日期:2024年03月23日
来源:汕头日报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