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纾困解难

我市成功办结首宗法检联合司法救助案件

本报讯  (记者陈冬琪)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近日,我市办结首宗法检联合司法救助案件,汕头中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向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据悉,救助申请人小路(化名)等人是刑事案件被害人的近亲属,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死亡,但加害人没有赔偿能力,小路等人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家庭生活陷入困难,于是向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由于申请救助金额较大,市人民检察院发函建议汕头中院联合开展司法救助。

经审查,汕头中院认为小路等人的申请符合联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后汕头法检两院分别作出司法救助决定书,为小路一家纾困解难。而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结,得益于汕头法检两院不久前出台的《关于联合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法检两院开展联合司法救助的基本原则、案件线索移送、救助对象、救助金发放等规定。

“法检联合开展司法救助有助于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能动性、及时性,更大限度发挥司法救助的制度效能,为群众纾困解难。”我市法检两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检两院将不断加强沟通联系,形成联动合力,提高司法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灵活性,扩大司法救助的覆盖面,使更多困难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发表日期:2024年04月14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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