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城就2023年报发布补充公告 此前核数师“无法表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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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城就2023年报发布补充公告 此前核数师“无法表示意见”
2024年06月05日 10:08 来源:观点地产网作者:
观点网讯:6月4日, 华南城 控股有限公司发布补充公告,披露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年报进一步资料。
公告指出,诚如2023年报所披露,华南城核数师因持续经营有关的多项不确定因素的潜在相互作用,及对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 综合 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累积影响而无法表示意见。
因此,华南城进一步公告披露,审核委员会已与董事会及集团管理层讨论持续经营问题,监于如同2023年报所披露有关债务解决方案和措施正在有序实施;同意集团管理层及董事会对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式采取的立场。
审核委员会亦已与核数师讨论并理解核数师对集团管理层能否实现2023年报中披露的计划和措施存在不确定性的担忧。董事会、集团管理层及审核委员会对核数师就持续经营问题及该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所采取的立场并无意见分歧。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1所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华南城录得净亏损43.18亿港元。于2023年12月31日,计息负债即期部分总额为162.95亿港元,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2.30亿港元。年终日期随后截至2024年3月28日,有关216.96亿港元有息负债的应付本金或利息未依规定在预定还款日期偿还,触发有息负债总额为92.60亿港元须于要求时偿还。
董事会认为,成功实施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1“持续经营基础”一节所述的步骤,将使集团能够保持足够营运资金,为其业务提供资金,并于2023年12月31日起12个月内履行到期的财务责任。因此,华南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九个月的综合财务报表按持续经营原则编制。
倘华南城不能以持续经营方式营运,则必须作出调整,将资产价值撇减至可收回金额,为可能出现的进一步负债作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非流动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
该等调整影响并无反映于综合财务报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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