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摩电”交通违法说“不”

我市交警持续开展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摩电”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提升道路交通环境和城市文明形象,近日上午,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警力在中心城区金凤路、黄河路快速路和汕头海湾隧道开展“摩电”交通违法整治统一行动,重拳整治“摩电”上快速路行驶、不戴安全头盔、无悬挂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有效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民警、辅警在快速路上桥处指挥引导“摩电”进入辅道通行,同时对违规进入快速路、海湾隧道行驶的“摩电”驾驶员采取“入口劝、出口查”、宣传教育与执法劝导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整治,全面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当天上午10时多,一辆摩托车行驶至金凤快速路金凤金环出口时,被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快速路禁止“摩电”进入行驶,在车流中骑行“摩电”十分危险,一旦发生碰撞、追尾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该男子诚恳地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并表示今后一定会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按照标志标线行驶,杜绝再次发生此类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对该男子进行处罚。

  在黄河路快速路出口处,有多名“摩电”驾驶员违法上快速路行驶被执勤民警当场拦下。“快速路上汽车行驶的速度是比较快的,车身较小、稳定性差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在汽车、大货车等高速行驶的‘大家伙’旁行驶,若稍有不慎发生碰撞,‘骑士’可能会遭受严重后果。”民警严肃地对几名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随后分别依法对几人作出处罚。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快速路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进入,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可通过快速路辅道安全通行;海湾隧道禁止货车(皮卡车除外)、摩托车、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请广大市民群众积极配合交警的交通管理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共创共享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作者:林子海 通讯员 邱松昂

发表日期:2024年06月11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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