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我市退休人员养老金又涨了!

惠及逾32万人,1至7月份养老金调整增加额发放到账

  本报讯  养老金高低,关系广大退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2024年度1至7月份我市养老金调整增加额已发放到账,惠及我市约32.61万名退休人员

  据了解,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那么,具体到个人,每个人会涨多少?又该如何计算?据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将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调整。定额调整,即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30元。挂钩调整,则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分别实行挂钩调整:按基本养老金定比增加的情况下,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1.16%再增加基本养老金。按缴费年限增加的情况下,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0年及以下的,增加标准=缴费年限1元,增加额不足15元的,按15元发放;缴费年限20年以上的,增加标准=缴费年限1元+(缴费年限-20)1元。倾斜调整,即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对符合本次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退休人员,再按以下办法进行倾斜调整:202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200元。对上述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纳入以后年度基本养老金调整基数。

  此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本次调整后如果未达到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按本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计发。

作者:陈若萱

发表日期:2024年08月03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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