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调联动化纠纷 为民办事解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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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调联动化纠纷 为民办事解民忧
本报讯 (记者郭丹)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大大法治思想,进一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广厦司法所主动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来,广厦司法所充分发挥“庭所共建”“警调对接”工作机制作用,与岐山法庭、广厦派出所联动共建,成功在诉前调解化解法庭委托的案件5宗,并引导当事人进行司法确认。
今年3月,广厦司法所接到金平区法院岐山人民法庭转来的一宗诉前调解案件: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去年11月份,被告黄某某(化名)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郭某某(化名)借款15000元,被告借款后,原告在去年12月多次向被告追讨借款未果,遂向岐山人民法庭提起诉讼。
接到该宗案件之后,广厦司法所迅速开展调解工作,积极协调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经了解,被告由于资金紧缺无法及时还款而不是故意赖账,希望原告能够放宽还款期限,调解员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做出分析,寓情于理,讲清利弊,引导双方:朋友之间最好通过友好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以减少不必要的法律费用和时间成本。最后,经过调解员多次居中调和,原告同意被告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借款,并念及多年的朋友交情,愿意免除利息,该案件以庭前和解的方式得到了解决。
今年4月2日下午,双方当事人在广厦司法所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约定黄某某通过分期还款的方式分八期向郭某某偿还15000元借款。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后在调解员的引导下前往岐山人民法庭申请司法确认,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该宗纠纷的成功化解,提高了社会矛盾的化解实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截至今年7月底,广厦街道、社区两级调委会及街道婚姻调解工作室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7宗,其中邻里纠纷31宗,婚姻纠纷1宗,物业纠纷39宗,损害赔偿纠纷4宗,合同纠纷13宗,劳资纠纷12宗,其他纠纷17宗。接下来,广厦司法所将继续深化共建联动机制,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与基层人民法庭、属地派出所深度合作,打造基层纠纷化解特色品牌,切实提升诉源治理工作成效。
发表日期:2024年08月08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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