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文献录》清代编辑者考述

  干隆时期手抄本封面
  民国李梓植手抄本
  李应甲编辑《凤山文献录》事迹载于《潮州府人物艺文志》文献选十五之一
  庄山、李春芳人物传载于《潮汕人物辞典·古代卷(清)》

潮阳西胪西凤村,保存着一部干隆年间的手抄本《凤山文献录》,距今已有245年历史。潮阳文史学者张维明钦,在参与《潮阳县志》编写时,曾到凤山考证,被《凤山文献录》的内容所吸引,深感一个滨海村落能保存如此多历代乡贤诗词,实为他处所罕见。1989年著《潮渚流聚》一书时,收集《凤山文献录》(庄神童编辑、李春芳后辑)112首诗词,取名《凤山乡土诗词》,附录于该书。《凤山文献录》辑录凤山自元、明、清时期近700年,历代乡贤、仕官留下诗文,其中诗歌117首,词2篇,祠记1篇,志1篇,文1篇,序2篇,人物传3篇,附注1篇,是了解凤山历代不同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化等不可多得的一部文献,从中可窥见凤山地理环境、生产条件、精神风貌、乡土人情。林大春《风俗志》载:“君子曰:林志虽志竹直二都,而凤山一乡可以当之,是则凤山之秀灵钟毓,人物之文武全才,直冠乎二都,诚为乡都里之光矣!”此志直言凤山文武人才直冠竹山、直浦两都,可见他对凤山评价之高。潮州知府吴颖《李赠公传》载:“潮人文称李氏最!”直抒凤山李氏在明、清时的潮汕文坛上享有盛名。

《凤山文献录》(康熙十年手抄本)首辑者,是康熙三年进士李应甲(1612—1677)。陈梅湖撰《潮州府人物艺文志》载:“李应甲:字万兴,号凤山,潮阳竹山都凤山乡人,祀郡邑乡贤祠李郁之子。顺治十四年(1657)丁酉科举乡荐第八十四名,康熙三年(1664)甲辰科三甲第六十三名进士。以告假归里。康熙十二年(1673)补授山东武定府利津县知县,充任康熙十四年(1675)乙卯科山东乡试同考官。嗣署理本省滨州知州、济南府知府事,迁任内阁中书舍人。康熙十六年(1677)卒于任,享寿六十有六。入祀郡邑忠义孝悌祠。生平好学,通经史,究性理渊源。修有《利津县志》,著有《博学古斋集》《凤山文献录》。”按《凤山文献录》考证,李应甲首辑先贤诗歌27首,词2篇,录入本人诗歌6首,此文献作为手抄文字纸质本留传,后失佚。‌李应甲辑录《凤山文献录》的时间,为康熙十年(1671)左右,康熙三年殿试进士后回家待任,期间依旧当馆塾先生,参与家乡建设,纂修族谱,辑录凤山先贤诗文,著述《博学古斋集》。从文献中看到,《凤山文献录》中最后一首词“东山俨雅堂落成”,是他即将进京谒选之前所作,此后《凤山文献录》再无录入他的诗歌。后期他的诗文,收录在《凤山李氏族谱》,是干隆年间进士李联登续谱时补充加入。

《凤山文献录》(干隆四十一年手抄本)续辑者是庄山。罗仰鹏主编《潮汕人物辞典·古代卷》载:“庄山(1764—1781),字鸣国,潮阳竹山都人。幼岐疑,资性颖异。县举荐童子科,达之上宪,咨部廷试候用,其往来赋答间应对如流。及十二三岁,词赋擅名,经、古见售,列县学生员,潮人美之,都人士咸诧异之。生平低唱浩歌,长篇小令悉以百数,不能悉记。存诗共六十一首,以《三十夜月诗》最有名。干隆四十一年(1776),辑《凤山文献录》,有功于乡邦文献。惜年十八而逝。”庄山续辑《凤山文献录》时,时13岁。续辑原因和意图,在文献“凤山十二景并序”中作了说明:“予遍览凤山往哲里景讴吟,吕逸叟(吕养)则遗文已轶,仅镌石字迹留存;陆茂异(陆师功)则歌乘天机;张主事(张保护)则咏因地利;诵郭检讨(郭张善)之诗,则淋漓翰墨,翩翩欲仙;诵李乡贤(李郁)之诗,则活泼胸襟,浩浩自得;诵陈宰衡(陈籥)、李史牧(李云翔)、李中书(李应甲)学博之诗,则倍觉冠冕堂皇。可以光前,可以裕后矣!予生也晚,不获亲炙一堂,犹幸忝同籍里,聊用吾拙附只字,以为骥尾之光。”续辑的时间也有注明,“干隆四十一岁丙申(1776),庄鸣国录于凤山之读书处尚友堂。”庄山续辑内容有李文英诗3首,李际运诗2首,李俊英诗2首,录入本人诗作26首,共33首,自序1篇。文献录汇集了李应甲首辑诗词,形成干隆四十一年《凤山文献录》手抄文字纸质本,此版本流传时间短,后失佚,被补辑本所代替。

《凤山文献录》(干隆四十七年手抄本)补辑者是李春芳。罗仰鹏主编《潮汕人物辞典·古代卷》载:“李春芳(约1740—?年),乳名王瓒,书名位受,字修祜,号馥庄,又号元宪,潮阳竹山都人。同州通判联登子。县学生。干隆间(1736—1795),尝续辑凤山文献,有文二篇存世。”李春芳补辑《凤山文献录》时间,约干隆四十七年(1782),离庄山续辑时间相隔7年。干隆四十六年(1781)庄山去世后,县邑儒学庠生李春芳,发现庄山遗存不少诗作,为使其文章不致失传,便萌生补辑之意。因李应甲首辑的《凤山文献录》已失佚,其时能见到的手抄文本是庄山续辑,李春芳在原来内容的基础上,将潮阳儒学撰《庄神童传》,庄山遗作《咏花咏魔》诗4首,《三十夜咏月》诗30首,《送业师之凤城应试》诗1首,补录入《凤山文献录》。同时增加录入李联登诗5首,李经国诗11首,林大春《南野陈公保障凤山序》1篇,《风俗志》1篇,《凤山形胜书》1篇,《李赠公传》1篇,《李通判公行述》1篇,《四贤祠记》1篇等内容,同样以手抄文字纸质本形式留传,这便是目前所见到的《凤山文献录》的原本。

李春芳补辑时,对庄山当初续辑的目的和意图,提出了质疑,附注言及:“庄神童十二景诗序有云:予生也晚,未获亲炙一堂,云云其所景慕前哲,既在意中,其不看重今人,自在言外,则所选录中,无同时人诗篇也,明矣!所以瀛洲、弼(李联登、李经国)二公之诗,虽非不佳,亦不宜添入神童选录中,以致与序语不符。附录于此,以备参观可。”指出庄山景慕前哲,在意料之中,不看重今人,却有言外之意,所辑诗篇,没有同一时代的人,所以李联登、李经国诗歌,并非写得不好,但也不宜添入庄山续辑的文献录中,这种做法和他的说法完全不相符,附注说明,让后来的人参考。庄山在辑录文献时,只录入自己诗作26首,序1篇,而与他生活在同一时代的人李联登、李经国,他们也是凤山人,而且都比他年长(庄山13岁时,李联登59岁),严格来说也算前哲,却不辑录他们的诗歌,难道他们所写的诗,真比不上庄山的诗?李春芳以李联登、李经国的诗歌作例证,用事实指出原因:“君子曰:阅李通判诗,岂真逊庄神童诗,所以神童辑文献录,故不道及之乎非然也!盖同时人多相轻视,而不逊服,人情大抵如斯!”补辑者有感而发,阅读李通判的诗,难道会逊色于庄山之诗?其实不然!庄山不录入,乃是同时代人多相轻视,存在不逊服之意,人的性情大体都是这样。李春芳的序言和附注内容,给考证者留下了依据和凭证。

《凤山文献录》手抄本,从康熙十年李应甲首辑,干隆四十一年庄山续辑,干隆四十七年李春芳补辑,时间跨越111年,前后历经三人之手。李春芳手抄补辑后,出于尊重续辑者的原因,并没有署上自己的姓名,依然保留署名“庄神童编辑”,致使此书“署名”来历存疑。“神童”只是外人而为,并非真名,庄山即使自负才华,也断不会以此署名。另者文献录中也已注释:“庄鸣国录于凤山之读书处尚友堂”,以此推论,《凤山文献录》原先的署名为庄鸣国,续辑地点在凤山之读书处尚友堂。现存手抄本,依旧保留着不同的书写笔迹。

民国时期,西凤乡秀才李梓植(1888—1939),收藏《凤山文献录》(庄神童编辑、李春芳后辑)手抄本,见文献书写不规范,存在各种不同字体,便用毛笔小楷重新抄写《凤山文献录》,并将其中诗文顺序进行调整,错别字加以改正,保存流传。抄录时间约为民国二年(1913)。现存两种版本:一本为(《凤山文献录》庄神童编辑、李春芳后辑),干隆四十七年手抄本;另一本《凤山文献录》是民国二年李梓植小楷手抄本。干隆本收藏者少,民国本流传较多。

《凤山文献录》几经辑录,保存完整,有重要的资料、学术、文学价值,是潮汕地区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

作者:李坚荣

发表日期:2025年04月18日
来源:汕头日报

   特别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国际互联网,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站尊重知识产权,版权归原创所有,本站资讯除非注明原创,否则均为转载或出自网络整理,如发现内容涉及言论、版权问题时,烦请与我们联系,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及时做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