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股份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41.55万元

蓝盾股份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41.55万元


2021年12月06日 12:34
来源:乐居财经 作者:

12月6日消息,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盾股份”)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2041.55万元,案号为(2021)沪0115执恢5894号,立案日期为2021年12月3日。所属案件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中经汇通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华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蓝盾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件。

 

蓝盾股份成立于1999年10月29日,法定代表人为陈伟纯,注册资本为12.5亿元,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布线,承接网络工程建设项目等。该公司主要由柯宗贵持股11.18%,柯宗庆持股9.15%,深圳市博益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7.9%。该公司有25家对外投资企业。

 

蓝盾股份自成立以来涉及司法案件218起,其中83.94%为被告,26.61%的案件案由为合同纠纷。此外有历史被执行人记录43条,历史被执行总金额超6.0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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