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诉讼终结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达成执行和解

ST榕泰:诉讼终结执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达成执行和解


2022年07月11日 13:22
来源:界面作者:

ST榕泰 7月8日公告,7月7日,公司收到《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冀07执154号之一。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23日立案执行河北银行张家口分行与张北榕泰、广东榕泰、北京森华、杨宝生和林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河北银行张家口分行向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回执行。裁定终结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冀07民初94号民事判决的执行。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的法律文书,也可以就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向执行法院提起诉讼。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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