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

男子“二次酒驾”被查

  本报讯  李某喝酒驾车上路被交警查处后还不思悔改,近日继续醉酒驾驶,结果,他又被执勤交警查获。目前,李某已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交警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李某对此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晚,交警金平大队二中队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组织民警和辅警在中心城区金凤金新路口设卡,开展“铁拳1号”查处酒驾专项行动。当晚10时23分许,一辆号牌为粤D/129的小汽车沿金凤路自东向西行驶至该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酒精快速排查棒抵近驾驶员时,红灯立马亮起。执勤民警随即要求该车驾驶员接受现场呼气测试,结果显示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抽取血样送检,李某送检血样的乙醇含量为100mg/100mI,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查,民警发现李某已有一次酒驾行为记录在案。2018年11月26日,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并进行处罚,此次李某醉驾被查获已属“二次酒驾”。据李某交代,当晚他独自在餐馆吃晚饭时喝了一些啤酒,自认为平时酒量不错,意识也很清醒,喝这点酒开车返回家中根本不成问题,便侥幸独自驾车上路,没想到刚开出没多远就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交警就此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有些驾驶人认为,酒后驾车最多是被处以记分罚款、暂扣6个月驾驶证,殊不知“累犯”将被拘留并吊销驾照。一旦当事人因酒驾被查处,公安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若驾驶人涉嫌醉驾,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作者:林子海

发表日期:2023年07月18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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