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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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加强执法监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低碳出行”理念的普及,私人小客车合乘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并逐渐为公众所接受。但是,假借“顺风车”“拼车”的名义从事非法运营活动,不仅扰乱城市客运市场正常秩序,也给乘客安全出行带来隐患。近日,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金平大队在外马路市中心医院附近执法巡查时,就查获了这样一辆涉嫌非法营运的车辆。
12月9日9时25分,市交通运输执法局金平大队执法队伍在外马路市中心医院附近检查时,发现粤DD56***小型汽车停在医院路边上客,形迹可疑。执法人员在亮证表明身份后,依法对该车司机和乘客进行检查。
经询问乘客得知,乘客是通过“哈罗”出行网约车平台以“快车”方式预约到粤DD56***小型汽车,在市中心医院上车前往澄海区,相关“快车”网约订单已生成。执法人员对司机李某进行调查,李某已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但现场不能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李某就本次运输行为反映的情况与乘客所称不符,并一直称接的是顺风单。
执法人员根据对乘客的调查询问以及平台派单情况,对李某辩解情况进行核对,在证据面前,李某最终承认了违法事实。执法人员现场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开展普法宣传,讲清“快车”与“顺风车”出行方式的区别及非法营运的危害,引导其依法依规经营服务。
因李某涉嫌使用未取得网约车运输证的粤DD56***车辆,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执法人员依法现场扣押该车。目前,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提醒,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车辆,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出行方式。但是,打着“顺风车”“拼车”的旗号从事非法运营活动,也一直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整治的重点内容。
发表日期:2024年12月25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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