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太安未依法披露资金被占用被责令改正 股民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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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太安未依法披露资金被占用被责令改正 股民或可索赔
2023年07月24日 10:14 来源:财经头条作者:
2023年7月19日,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太安或太安堂或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 83号、【2023】84号)。
广东监管局查明,2019至2021年间,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截至2023年6月7日,控股股东尚未偿还的占用余额为49156.13万元。经查,上述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未在公司临时报告及相关年度定期报告中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信披规定,广东监管局责令公司改正,并要求全面对公司资金占用等情况进行自查,限期清收被占用的资金。
早在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公司曾披露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控股股东通过间接划转款项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5,125.30万元,后经确认为25,395.24万元。
但上述披露的金额与2022年年度审计得出的占用金额4.57亿元相差甚远。
2023年4月28日,审计机构中兴华向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提出的理由包括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可收回性、存货项目影响。
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进展公告》表示,根据公司2023年6月7日披露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的回复,于2022年公司年报披露日后,截至问询回复日,经公司彻底自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增加金额8,988.36万元,至此,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为54,674.37万元。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在2020年4月25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太安堂股票(002433),并且在2023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公司表示,持续督促控股股东采取有效措施归还全部占用的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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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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