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别英雄!“擒贼王”庄宜生病逝

  11月8日,曾获评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广东省模范共产党员的汕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级高级警长庄宜生的遗体送别仪式在汕头市殡仪馆举行。11月5日晚上11时,庄宜生因长年患病,不幸去世,年仅56岁。

  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海,省公安厅政治部副主任李志雄,市公安局领导班子,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民警代表,庄宜生同志的亲人、朋友及自发前往的市民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参加送别仪式。仪式上宣读了公安部政治部、省公安厅唁电,介绍了庄宜生的生平事迹。全体人员胸前佩戴白花,行默哀礼。默哀结束后,全体整齐列队,面向庄宜生的遗体三鞠躬,并依次瞻仰遗容、敬献鲜花,含泪做最后的告别。

  庄宜生1967年2月出生,官方党员,潮州市潮安区人,生前系汕头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四大队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1994年3月参加公安工作以后,他一直战斗在维护社会治安的第一线。2000年10月,他积劳成疾,患上慢性肾功能衰竭等多种疾病,只能依靠每周三次的血液透析维持生命,市公安局安排其病休。生病后他不忘本职,仍然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穿行在街衢之间,有事就管,有贼就抓。有时做完血液透析,身体十分虚弱,他就让妻子骑自行车、摩托车搭载自己“巡街”。病休后,庄宜生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约230名,制止盗窃、抢夺等违法犯罪行为510多次,获得了“擒贼王”的美誉。2010年8月6日,广东省公安厅发出《关于向庄宜生同志学习的决定》。2011年6月12日,由公安部与中央电视台共同举办的“第四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结果揭晓,庄宜生光荣当选。

  庄宜生恪尽职守、英勇无畏的高尚品格,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勤学苦练、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热爱生命、自强不息的顽强意志,心怀感恩、回报社会的崇高境界,将成为汕头警队的宝贵财富与优良传统,激励全体公安民警在护航平安广东、平安汕头建设中再立新功、再续荣光!

作者:林子海 通讯员谢璇璇

发表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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