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同时调整

  近日,市医保局公布了我市2024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年度统筹基金及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事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自2024年1月1日起按本次公布限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根据公布事项,2024年度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城镇职工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60000元。城镇职工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80000元。城乡居民连续参保缴费超过12个月的,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60000元。城乡居民连续参保缴费在12个月以内的,年度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30000元。

  本次还公布了2024年度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为:在职职工每人每年1855元,退休职工每人每年2226元,统筹基金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300元。城乡居民每人每年490元,统筹基金每月支付普通门诊待遇不超过100元。

作者:周敏

发表日期:2023年11月10日
来源:汕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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